防晒霜使用六项提醒

[日期:2006-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提醒一:SPF值越高,防晒时间越长。SPF值,亦即防晒系数,是这样计算出来的:一般黄种人皮肤平均能抵挡阳光15分钟而不被灼伤,那么使用SPF15的防紫外线光用品,便有约225分钟(15分钟×SPF15)的防晒时间。日常护理、外出购物、逛街可选用SPF5-8的防晒用品,外出游玩时可选用SPF10-15的防晒用品。游泳或做日光浴时用SPF20-30的防水性防晒用品。(转)

  提醒二:SPF值不能累加。涂两层SPF10的防晒霜,都只有一层SPF10的保护效果。


  提醒三:不可临出门才涂防晒霜。防晒霜跟一般的护肤用品一样,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被肌肤吸收。所以,出门前10-20分钟应涂防晒霜,而去海滩前30分钟就应涂好。

  提醒四:防晒霜不能在上妆前使用。

  提醒五:涂上防晒霜并不表明万事大吉。通常防晒霜在皮肤上涂抹量为每平方厘米2毫克时,才能达到应有的防晒效果。

  提醒六:油性的肌肤宜选择洁力较强的泡沫洁面用品和渗透力较强的水性防晒用品;干性肌肤宜选择乳性的洁面用品和霜状的防晒用品;中性皮肤一般并无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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